周口文理职业学院关于修订2023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专业人才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拟在2022级专业人培养方案基础上修订2023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范围
2023年所有专科专业(详见附件1)。
二、修订安排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是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科组织,专业所属学院主持,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配合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教务科:根据学校要求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附件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完成后,统一报送教务科审议。
各学院:负责所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调研和专业定位论证;研讨职业岗位、职业能力与课程结构,确定课程设置;对涉及到其他学院的内容提出要求(包括完成时间要求);完成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召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专家进行论证,修改定稿提交教务科按程序审批。
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配合专业所属学院完成相关内容的修订,提交学院汇总。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3年6月开始正式启动,7月 8日前,各学院:
1.组建由院长为组长,由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学团队骨干教师(含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
2.组织调研(含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3.综合调研和分析结果,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格式符合模板格式附件2要求),召集专业建设委员会进行论证(附件3)。修改稿由各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提交教务科,电子稿发送394778958@qq.com。
(二)7 月 10 日前,教务科组织专业建设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到各学院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7月15日前,各学院按照审核意见修订完善形成定稿,各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提交教务科,电子稿发送至394778958@qq.com。
(四)7月20日之前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按程序发布执行,通过学校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学团队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统筹本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论证,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修订工作顺利完成。
(二)深入开展调研
各专业要充分调研省内外高校同类专业,精确研判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及需求情况,广泛听取学生、教师、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优势与不足的基础上,明确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思路与重点,按专业形成调研报告。
(三)坚持标准引领
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公共基础必修课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规定,对接有关专业标准、职业标准、岗位标准,服务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鼓励高于标准、体现特色。
(四)加强协调沟通
承担公共课程教学的学院要积极推进公共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在征求相关专业对课程教学意见的基础上,科学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搭建共同的专业群基础课程平台,处理好强化基础与专业特色的关系;各专业在培养方案中设置其他学院开设的课程,要与开课学院做好沟通。
六、其他
(一)本方案通知和指导意见在实施周期内,若中央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最新规定,则按上级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周口文理职业学院教务科
2023年6月28日
附件2:周口文理职业学院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模板.docx
附件3:周口文理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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