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文理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2-06-23  发布人:教务科  浏览量:29

关于开展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考核认定的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完成“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培训、取证任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1〕504 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河南省教育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成效评价机制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136 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充分发挥学师资和教学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会议研究,积极开展多方式取证工作,现将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自主评价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等级

中职:16岁以上,在校在籍一年以上的学生可申报5级;毕业学年应届毕业生可报4级。

高职:16岁以上,在校在籍一年以上的学生可申报4级;毕业学年应届毕业生可报5级。

二、认定方式

过程化考核认定 (过程考核、竞赛取证)

三、认定原则

(一) 直接认定原则。对取得 1+X 证书的学生可直

接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取得 1+X 高级、中级证书的认定高级工,取得 1+X 初级证书的认定中级工。

(二) 过程考核。通过“课证融通”,将职业技能评价标准融入教学内容,将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考核统筹安排、同步考试(评价),结合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对相关专业课程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合格的在籍一年以上的学生和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学年学生可认定相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学年学生中专层次学生可认定级工,在籍一年以上的学生中专层次可认定为初级工。

(三) 竞赛取证。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代评作用,院校将职业技能标准融入竞赛内容,制定校内竞赛办法,根据教学和评价需要组织开展校内技能竞赛,向竞赛成绩符合条件的师生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可认定职业 (工种)

 

职业编

 

职业名

 

工种/职业方向

 

4-10-01

-02

育婴员

幼儿保育/学前教育

54、3

国家职业

技能标准

4-10-01

-03

保育师

幼儿保育/学前教育

54、3

国家职业

技能标准

 

五、认定流程

(一) 提交认定计划申请

提前10日向周口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认定计划申请,并上传各职业(工种)自主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 组织报名

根据认定计划申请,组织对应专业学生按申报条件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表》,一式两份。各专业填写周口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人员花名册》。

(三) 资格审核

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对申报名单逐一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认定,并确定认定职业工种认定人数

(四) 提交认定报名信息

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确认各专业报名信息。上传考生资料,确认认定职业工种和技能等级、人数,考生各门课程成绩单等。

(五) 实施认定方法

结合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根据认定职业(工种) 考核内容,明确各职业(工种)应修课程。对相关专业课程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合格的在籍一年以上学生和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学年学生可认定相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具体认定级别如下:

1.职业(工种)相关4门及以上专业课程理论考试和

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或修满学分,可以取得职业(

工种)5 ()证书的认定资格。

2.职业(工种)相关6门及以上专业课程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均合格,或修满学分,可以取得职业(工种)4()证书的认定资格。

(六) 成绩的认定、发布及复核

1.认定课程的考试成绩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学校组织的多方式考核完成,其中包括理论、实操课程的成绩考核;

2.理论和实操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若初次成绩不及格,可参加补考一次,若仍不及格,取消认定资格;

3.认定课程的成绩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查询,由教务系统生成上报数据,教务处、各专业系和认定中心三方盖章有效;

4.成绩审核通过后,将成绩认定结果及时向考生发布。

(七) 证书核发

向符合取得证书资格的考生办理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并及时登记发放,按规定纳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系统。

六、认定资料管理

认定结束后及时做好各项认定材料收集归档。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表》一式两份,周口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人员花名册》;

(二)各职业(工种)相关课程考核成绩登记册复印件;

(三)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合格人员证书编号;

(四)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获证人员汇总表;

()内部质量督导报告。

七、内部质量督导保障

内部质量督导组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导计划,对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过程实施督导,包括我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工作运行条件和认定范围、考评人员资格、认定人员资格审查、考务管理程序、等级证书管理程序等全程督导,做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合规合法。

 

附件:学校“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学校“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于秀邦

副组长:李云生

  员:王艳军      李熔明      安瑞杰  何莉莉

联系人:安瑞杰 13460096213

        何莉莉 19920099981

 

 

 

收藏本页